今日竹山-数字报|今日竹山-电子版

2018年08月29星期三
国内统一刊号:CN**-0000
本期导航 往期回顾 上一期 下一期

按日期检索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开展“向不文明行为宣战——清朗人行道”百日攻坚行动的告知书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9日  查看次数:次  

各临街商铺、流动摊贩和机动车、摩托车驾驶人:
  为践行《文明竹山30条》,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面提升城市治理水平,还路于民,营造安全文明的出行环境,县创文指挥部决定从即日起在城区范围内开展“向不文明行为宣战——清朗人行道”百日攻坚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内容。重点整治:出店、占用人行道从事经营活动,流动摊点和沿街叫卖等占道经营行为;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不按规定有序停放车辆的乱停乱靠行为;占用人行道摆早餐、卖烧烤、摆夜市等露天餐饮行为。
  二、整治范围。按照点线面结合的原则,在城区和潘口乡集镇范围的人行道、马路、街面及户外公共城所。
  三、整治时间。11月底之前,分轮次分街道开展联合行动。其中首轮整治行动,从9月3日—9月7日集中在人民路沿线和纵横大道沿线开展。
  四、整治措施。即日起,请各临街商铺自行清理人行道上的所有物品,各流动摊贩按照划定的临时疏导点遵规限时经营,违规停放的车辆自行挪走。9月3日起,县创文办组织城管执法局、公安局、工商局、食药监局、卫计局等执法部门,对人行道上的物品及划线外车辆,一律依法暂扣、没收,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启动媒体曝光;对拒不整改、不配合执法的门店吊销营业执照,纳入失信“黑名单”;对粗暴抗拒执法和妨碍公务的,按《中国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

 竹山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8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CopyRight 2009-2017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竹山县新闻办公室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鄂ICP备0501781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