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15日,我县纪委监委与北京市石景山区纪委监委签订协同推进扶贫协作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框架协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李燕艳,石景山区纪委副书记仲长军出席签字仪式。
双方将在日常监督、巡视巡察、专项检查、督促整改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开展联合检查、合作核查,经常性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交流学习、研讨和协作调研,确保石景山区与我县扶贫协作任务顺利推进。
我县表示,将立足职责定位,与石景山区纪委监委共同开展好扶贫协作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希望两地加强对接交流,形成监督合力,建立常态化机制,积极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陈兴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