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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4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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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监督执纪新“戒尺”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24日  查看次数:次  

  本报讯 “作为执纪者,学好《条例》不仅能自警自省,更要运用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实践中去,我要坚持学用结合,把好每个案件的审理关。”10月19日,参加业务培训的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孙长青在谈学习心得时说到。
  针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县纪委监委干部通过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地研读,逐条逐款地精读细读,切实做到学深悟透《条例》,融会贯通,用好监督执纪新“戒尺”。
  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通过专题学习研讨、案例剖析等形式,把学习的过程变成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意识的过程,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精准有力开展监督执纪问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据了解,县纪委监委还为纪检监察干部购买了60余套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释义》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问答》等知识读本,确保学深学透、学出成效,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与“六个大练兵”活动相结合,与精准扶贫、扫黑除恶等工作相结合,切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真正使《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袁海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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