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21日,记者从县城乡规划测绘管理局了解到,结合我县城市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经县第四次城乡规划建设会审议通过,就现行的《竹山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进行动态调整。
本次《总体规划》修改包括11项内容,分别对城市干道、上庸片区、鱼岭片区、龙王沟片区、柿湾片区、小漩片区、通济沟工业园片区、南门片区、莲花片区、老城片区建设用地进行调整,取消迎丰村、虎山村、窑沟村及霍河路沿线零星建设用地。《总体规划》修改后,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规模由14.09平方公里调整为14.51平方公里。
(向继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