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您好何师傅,我们是县劳动保障监察局的,您的12280元工资我们已经打到你的银行卡上,注意查收下。”“好的好的,感谢你们为我们要到了血汗钱。”近日,县人社劳动监察部门快速协调处置一起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2月下旬,何某等人到县劳动保障监察局投诉,称某公司拖欠他们21名工人工资23万余元,请求协助处理。接到投诉后,县劳动保障监察局立即联系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县林业部门,共同向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讲解工资拖欠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协调督促该公司先行垫付工人工资。经三方共同努力,该公司将所涉及的23.958万元工资全额发放到21名工人的账户上,成功调解了这起讨薪案件。 (常兴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