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数字报|今日竹山-电子版

2019年03月27星期三
国内统一刊号:CN**-0000
本期导航 往期回顾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廉租住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7日  查看次数:次  
关于在全县开展公职人员及其亲属违规享受
保障性廉租住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

  根据市纪委监委《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公职人员及其亲属违规享受城乡低保和保障性廉租住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十纪办〔2019〕10号)、十堰市房管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公职人员及其亲属违规享受保障性廉租住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和竹山县房管局《关于在全县开展公职人员及其亲属违规享受保障性廉租住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县公职人员及其亲属违规享受廉租住房专项整治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市房管局和县纪委监委文件精神,从 2019年3月初开始,用2个月时间集中整治公职人员及其亲属违规享受廉租住房问题。通过专项整治,重点解决公职人员及其亲属违规享受廉租住房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申请、审核、租赁、退出和动态管理等相关制度,建立有效的监管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能够真正的落到实处。
  二、整治范围及内容   
  (一)整治范围      
  全县公职人员及其亲属。公职人员主要指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重点是各级领导干部)和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两委”干部。公职人员亲属指公职人员的父母、子女、配偶及配偶父母。
  (二)整治内容
  公职人员及其亲属违规享受廉租住房(主要指承租廉租住房和领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政策,重点是2014年以前申报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目前享受廉租住房保障政策的。
  三、有关要求
  希望各保障性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在整治期间主动自查自纠,有违规行为的,主动腾退租赁的廉租住房、退还领取的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在专项整治期间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公职人员及其亲属违规享受廉租住房问题线索,我局将为提供线索人员严格保密。
  来访地址:竹山县西关街168号(房管局一楼住房保障办)
  举报电话:4221182  4221172
  举报邮箱:45824579@qq.com
  特此通告。
竹山县房地产管理局
2019年3月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CopyRight 2009-2017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竹山县新闻办公室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鄂ICP备0501781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