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1.6万尾鱼苗增殖放流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5日 查看次数:次
本报讯 近日,溢水镇两男子非法电鱼被渔政部门现场查获,在接受法律惩处的同时,两人自愿购买1.6万尾鱼苗放流,弥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
经查,3月12日,溢水镇喻某、喻某某在禁渔期内到该镇何家湾村水域用自制的电力捕鱼器打鱼,共捕鱼1.75千克,根据群众举报,县水产局当场查获。喻某、喻某某在禁渔期使用禁用工具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对喻某、喻某某进行了释法说理和批评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到用电打鱼对河流生态造成破坏的严重后果。二人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愿意主动投放鱼苗,进行生态补偿。
4月3日,在县检察院、公安局、水产局工作人员和当地群众的共同见证下,喻某和喻某某的亲属将自愿购买的1.6万尾白鲢、花鲢、草鱼、鲤鱼等鱼苗,放流至潘口乡轻土坝村堵河水域。 (储 佼 柏 玮 张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