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依据湖北省竹山县人民法院“(2013)鄂竹山执字第00068-2号”《执行裁定书〉和“(2013)鄂竹山执00068-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储应兰所有的位于竹山县城关镇城西村一组1幢1单元402室(房产证号:0100006783,房屋面积为114.44平米;该幢总土地使用证号:10111006)的房屋及土地转移登记给买受人陈领,因我中心无法收回该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原件,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特将该户房产证及对应土地使用证公告作废。
现以公告形式向社会征询异议,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有相关权利人有异议,可向竹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申请,如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竹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719-4229667
竹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