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数字报|今日竹山-电子版

2019年05月01星期三
国内统一刊号:CN**-0000
本期导航 往期回顾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家税务总局竹山县税务局关于退还委托邮政代开发票多征税费的通告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01日  查看次数:次  

  为做好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经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竹山县分公司协商,现就2019年1月1日至2月3日期间在邮政代开网点申请代开发票多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以下简称“一税两费”)退还工作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多缴“一税两费”的纳税人于2019年4月27日起,在原申请代开发票的邮政网点办理税费退还手续。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2月3日期间,纳税人在同一邮政网点多次申请代开发票,或者在湖北省境内多个邮政网点申请代开发票的,可在原申请代开发票的任一邮政网点、一次性办理税费退还手续。
  二、多缴“一税两费”的纳税人办理退还税费手续,需携带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使用本人身份证件办理的银行卡一张。
  三、多缴“一税两费”的纳税人可通过邮政微信公众号《邮乐湖北》查询退还“一税两费”对应的代开发票信息及其原申请代开发票的邮政网点。
  四、多缴“一税两费”的纳税人在办理完退还税费手续后,多缴的税费以银行转账的形式于10个工作日内退还至纳税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竹山县税务局
  2019年4月2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CopyRight 2009-2017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竹山县新闻办公室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鄂ICP备0501781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