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各企业、农林场:
为实现全国会计人员大数据管理,财政部对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标准进行了全面更正。现结合会计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将我县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补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补录对象。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以及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会计监督人员。
二、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补录时间。2019年5月1日起至6月30日截止
三、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补录方式。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补录应遵循属地管理原则。1、持有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在岗会计人员及会计监督人员,到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发证的会计管理局补录基本信息。2、无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在岗会计人员及会计监督人员,到单位所属地(无单位的到居住地)的会计管理局补录基本信息。
四、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补录程序。填报会计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县会计管理局现场补录。地址:竹山县城关镇人民路90号。联系电话: 0719-4225165。
五、其他事项。1、会计人员对填报的信息真实性负责。2、截止到6月30日,没有参加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补录的人员,全国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中将不再保留其原来的基本信息,今后也无法通过网络查询其会计身份基本信息。
竹山县财政局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