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数字报|今日竹山-电子版

2019年06月19星期三
国内统一刊号:CN**-0000
本期导航 往期回顾 上一期 下一期

按日期检索

放大 缩小 默认

113人享受学费补偿金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9日  查看次数:次  
  本报讯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我省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根据《湖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要求,我县将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予以学费补偿。
  该政策从2018年开始执行,分三年补完。享受对象范围为2016年及以后年度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生。经过个人提交申请、审核相关材料、在教育信息网公示等程序,我县此次共有113人符合享受条件,县财政积极落实补偿资金69.3万元。其中:2016年毕业第二年申报人数为60人,补偿金额33.4万元;2017年毕业第一年申报人数为53人,补偿金额35.9万元。近日将由教育局资助中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到享受对象银行卡中。                (张雅屏)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CopyRight 2009-2017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竹山县新闻办公室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鄂ICP备0501781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