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22日,县执法局城管执法大队城关“两违”中队接群众举报,位于城区纵横大道上庸城附近有人擅自搭建建筑物,希望尽快处理。
接到群众举报后,该中队迅速派出执法人员现场取证。经现场调查核实,位于纵横大道上庸城11号楼临建房内经营水泥、石棉瓦销售的业主夏某,因考虑到现有经营场地即将拆除,便临时起意在人行道榜一处闲置用地上搭建房屋,做为后期经营用房使用。
执法人员经取证核实后,向夏某下达了《责令停工、限期拆除通知书》。但考虑到该处违建地处城区核心区,且仅完成地基工程,为防止违建规模进一步扩大,执法人员调来挖掘机现场对违建设施进行了拆除,并责令夏某将堆放于人行道上的石棉瓦尽快搬移。 (党时轩 袁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