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27日,省环境保护委员会正式授予我县“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
多年来,我县始终坚持生态立县、绿色发展,持续推进“外修生态、内修人文”。2015年,我县正式启动湖北省生态文明县示范创建。2016年,县第十四届党代会提出实施“一核两带三为主”战略,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完成了《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体系》40项创建任务。2017年,竹山县环境空气质量全省排名第三,全市第一。2018年,环境空气质量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境内Ⅰ至Ⅲ类水体达标率100%,堵河干流地表水始终保持Ⅱ类以上。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62.25%,城镇人均绿地公园面积11平米,县乡村户路绿化率84%,水岸绿化率82%。
截至目前,我县拥有省级绿色示范村18个、宜居村庄5个,市级以上生态乡镇11个、生态村157个、绿色学校15所、绿色机关8个、绿色企业6个,绿色社区5个、绿色家庭54个。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城、省级卫生城、省级园林城、省级森林城等多项殊荣。
(向继华 龚 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