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数字报|今日竹山-电子版

2020年01月15星期三
国内统一刊号:CN**-0000
本期导航 往期回顾 上一期 下一期

按日期检索

放大 缩小 默认

一头“麻羊子”三起“刑事案”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5日  查看次数:次  
  本报讯 1 月2 日晚10 时30 分,县森林公安局白玉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称:楼台乡三台村周某买了一头“麻羊子”。
  “麻羊子”是当地人对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中华鬣(liè)羚的俗称,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
  挂上电话,白玉派出所迅速组织办案专班赶往周某家,在周某家一楼的储物间里,发现一头黑色体形似羊的野生动物死体,内脏已被除去,腿部毛皮已被剥开,经外观特征识别比对,确认这是一头中华鬣羚。
  经民警突审讯问,周某承认这头“麻羊子”是他从双台乡普渡村一占姓男子手中购来的,准备过年食用。在对周某的讯问后,民警们顾不上休息,连夜研究下一步行动方案。
  经周密部署,1 月3日上午 ,占某被抓捕到案,民警立即对其展开讯问。占某交代,这头“麻羊子”是他于1月2日晚,通过陕西省白河县一个中间人介绍,从当地一老汉手中购买的。
  1月4日一大早,由占某随车指路,县森林公安局民警一路西行,终于在陕西省白河县卡子镇桂花村找到了中间人郑某及卖给占某野生动物的老汉陈某。经讯问,陈某承认这头“麻羊子”是他在当地的山林里用铁夹子猎捕的,并带领民警进行了现场指认。至此,“麻羊子”牵扯出的三起案件真相大白。
  目前,周某因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占某因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分别被县森林公安局刑事立案,陈某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将移交陕西省白河县森林公安分局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张荣菊 胡章华)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CopyRight 2009-2017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竹山县新闻办公室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鄂ICP备0501781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