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近日从县光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7月初,我县为1.2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光伏电站收益资金2400万元。至此,我县已累计为贫困户发放光伏电站收益资金6376.9万元。
“自光伏电站建成以后,我家每年能够享受3000元钱的分红。”宝丰镇双庙村贫困户刘克柱高兴地说。在双庙村,像刘克柱一样通过光伏受益的贫困户有43户,每年享受分红资金12.9万元。
据了解,自2017年11月以来,我县投资5亿元,按照“统一建设、统一运营维护、统一管理核算、统一收益分配”的原则,兴建了34座光伏电站,总装机规模65兆瓦。自建成并网发电以来,我县光伏电站已累计发电1.3亿度,实现产值1.26亿元。根据《竹山县光伏扶贫电站发电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截至目前,我县光伏电站收益资金已分配到村到户7876.9万元,其中1500万元用于村级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6376.9万元用于农户收益分配,我县1.2万户贫困户通过光伏扶贫每户年均可实现稳定增收3000元。
(王 锐 操轶池 任典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