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县核心城区各主、次干道市场经营秩序,培育专业市场,发挥规模效应,发展特色街市,改善县城环境,提升县城品位,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引导城区五金、建材、汽配等实体商铺实行划行归市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迁入对象
竹山县城区主次干道从事五金建材、汽车销售及修配、农用机械销售、摩托车电动车销售及修配、铝合金型材加工等行业的经营户。
二、迁入地点
竹山旺恒国际商贸城(竹山县潘口新区新法院旁)。
三、迁入时间
2020年10月1日起。
四、优惠政策
享受县人民政府划行归市制定的相关优惠政策及承接市场制定的优惠政策。
五、至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新申请注册的以上相关行业经营商户,按照划行归市的要求执行。
六、希望广大经营户遵照上述规定归市经营。
特此通告。
竹山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竹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竹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