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27日,杭州江干区法院开庭审理并宣判,被告人高某和张某在明知他人利用微信进行诈骗等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帮助他人解封微信账号兼职赚钱,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和1年2个月。
随着全国首例“微信解封”入罪案宣判,9月17日,记者从十堰市公安局获悉,涉及该案的37岁竹山县女子周某,因涉嫌违法参与“微信解封”业务,已于近日被我县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周某也因此成为了十堰市首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的违法犯罪嫌疑人。
今年7月底,竹山县公安局接到了公安部“净网2020”集成战役的协查指令,在浙江警方侦办深挖的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中,竹山县宝丰镇户籍的周某存在重大作案嫌疑。此后,十堰市和竹山县公安局两级网安部门立即对该线索进行研判核查,最终成功锁定了周某的具体信息和落脚点。
随着侦查工作的深入推进,8月11日,眼见抓捕时机成熟,出差盯守在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的办案民警立即行动,在该区某工地的活动板房内将周某成功抓获,现场查获涉案电脑1台、手机2部、记账簿1本。在证据面前,周某对其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在2018年下半年,周某玩手机时注意到某app中出现的“辅助解封微信号兼职赚钱”广告,于是便加了对方微信。在被上家陈某拉入微信群后,每天看到群友们一单又一单收入的截图后,心动的周某也迅速加入其中,一发不可收拾。
“开始并不知道被解封的微信号有问题,后来发现大多号在解封时都有关于该号因违规被封的安全提醒,才知道这些号涉嫌赌博、诈骗。”周某供述,当发现被解封的微信号涉嫌违法活动时,在利益的驱使下,她已经“收不住自己的手了”。
自2019年1月开始,个人接单获取的有限利益已满足不了周某,在明知这些微信账号系因赌博、诈骗、传播色情信息、营销等犯罪活动被封停的情况下,周某仍通过发展下线成为代理商的方式,专门帮助他人解封微信账号,从中赚取差价获利。
就这样,周某通过微信从上家处获取需要解封的账号,再通过自己建立的微信群发布信息给下家,下家就通过私聊找周某拿号,每成功解封一个号,周某就能赚取3毛、5毛、1元不等的差价,就在被抓获前,周某每天最多的时候能拿到1000多个需解封的微信号。据统计,自2019年1月至2020年5月,经周某之手解封的微信账号达20余万个,她从中非法牟利近10万元。
其实,在牟取不法收入的同时,周某也是胆战心惊,时刻担心自己被警方盯上。2020年7月的一天,周某在微信群得知上家陈某在浙江落网的消息后,担心待在竹山老家会被公安机关追查,便立即逃窜至其丈夫所在的济南市莱芜区某工地躲藏,直至被办案民警抓获。
目前,周某已被竹山县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谭祥军 宋建彬 陈芳 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