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连日来,我县抓好禁捕退捕渔民转产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确保禁捕退捕渔民退得出、稳得住、能转产、能就业、能致富。截至目前,全县126名建档立卡退捕渔民,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98人均已安置就业。
强化部门联动,全力推进转岗促就业。统筹安排县人社、发改、财政、农业农村、税务等部门,以联动协同、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按照“摸清底数、区分类型、分类施策”的工作思路,采取上门走访、电话联系、数据比对的方式,精准摸排掌握禁捕退捕渔民就业需求、文化程度、技能水平、培训需求等,综合分析研判就业意向、就业能力和区域职业需求,按照“一户一档、人岗结合”的要求,建立禁捕退捕渔民实名制跟踪管理服务机制。
强化提升本领,开展技能培训助就业。围绕禁捕退捕渔民培训意愿、岗位需求和企业用工需求,按需组织禁捕退捕渔民开展针对性、简单实用的技能培训,通过补“技能”,提高就业本领,全方位提升禁捕退捕渔民转岗就业能力,并同步帮扶禁捕退捕渔民通过自主创业灵活就业65人、公益性岗位安置3人、发展种养殖业30人。
强化政策扶持,落实社保补贴保稳定。根据长江禁捕退捕渔民安置保障集中攻坚方案,对126名兼业退捕渔民,给予每人每年2000元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连续补贴10年。其中,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实际享受补贴年限不足10年的,剩余年限个人缴费补贴一次性发放给本人。已经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捕渔民,个人缴费补贴总金额一次性发放给本人。据统计,我县10年对禁捕退捕渔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共补贴252万元,有力保障了退捕渔民长远生计。
强化岗位潜能,增强就业帮扶稳就业。以市场化运作模式,合理建立与禁捕退捕渔民利益链接机制,对具备一定条件的退捕渔民创办个体工商户和创办小微企业提供开业指导和创业孵化、创业政策支持,提高创业成功率;对已创业退捕渔民,持续开展改善或扩大企业经营的创业能力,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指导和创业公共服务,提升经营管理能力;落地实施创业贷款、创业补助扶持、农家乐补贴扶持、就业创业培训、扶贫车间培训、社会保险补贴等转岗就业创业政策。
(甘仕雨 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