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火灾隐患整改,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即日起,竹山县消防救援大队设立火灾隐患曝光台,对发现火灾隐患的场所进行曝光,现就重点隐患行为公告如下:
一、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二、电动车停放在楼道内,在楼道内充电或私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
三、公共场所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
四、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器材或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如: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关闭、消防控制室无人值守、消火栓内无水、应急照明灯损坏、喷淋管道无水等);
五、公共场所使用明火作业、照明、电焊、气焊操作;使用大功率电热设备、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六、违规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个人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在建筑内燃放烟花爆竹;
七、公共营业场所内违规住人、做饭;
对存在上述隐患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竹山县消防救援大队将依法予以处罚并给予社会曝光;发生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民发现违法行为的,应当拨打96119热线等有效途径举报。
特此公告。
竹山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