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21年1月1日,《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为积极宣传贯彻《条例》),提高《条例》的知晓率,从1月8日开始,我县利用一个月的时间,依托每周五开展的“路长制”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全县志愿者开展宣传《条例》、文明劝导及疫情防控入户志愿服务活动。
县创文办 1月8日上午,县创文办组织各县直单位1000余名志愿者,在县城各个街道、社区、小区、广场、农贸市场等地,开展《条例》宣传志愿服务,对社区居民、沿街门店、商业街店铺人员和过往行人发放《条例》宣传读本,引导广大市民规范公共文明行为,自觉培养文明习惯,营造良好的社会生活秩序。
据了解,为了更好地宣传《条例》,我县还将组织《条例》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等一系列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同时利用新闻媒体对《条例》的推行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在全县形成学习《条例》、遵守《条例》的良好氛围。
(向继华 邱 亮)
县文化和旅游局 1月8日,县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志愿者,在城西社区盘龙小区居民楼和商铺宣传《条例》。
据了解,自2021年1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以来,该局积极开展《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机关、进社区、进文旅企业等宣传活动。截至目前,该局参与宣传的志愿者达60余人、服务市民群众约100余人,发放条例读本50余本。
(章 伟 昝 辉)
县检察院 “您好,这是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条例》,请您学习熟悉知晓,严格遵守,做一个文明守礼的竹山人。”1月8日,县检察院组织该院文明实践志愿者们进社区,开展以宣传《条例》和疫情防控宣传为主的创文包保入户活动。
为进一步将《条例》宣传工作引向深入,该院文明实践志愿者们结合开展党员下沉社区“双报到”活动,向包联社区居民楼院、沿街商铺,居民发放《条例》手册,并为他们一一解读,动员居民自觉遵守文明行为规范,共同制止和监督不文明行为的发生。 (李 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