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建立占用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机制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建立占用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机制,有效解决全县范围内占用消防车通道违法问题。
《方案》指出,消防救援机构定期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消防安全宣传和交通安全宣,并及时清理影响道路通行和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车辆,加强对机动车所有人法律法规警示教育,形成执法威慑力。同时,在遇有执法公务受阻时,两部门之间相应联动,依法处置和曝光违法行为。
《方案》明确,消防救援机构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查处举报投诉)或灭火救援行动时,发现机动车违法占用通行道路导致消防车辆无法正常通行,应及时通知公安交管部门挪移车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消防救援机构和公安交管部门实行占用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违法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及处理结果的共享机制,需要共享信息时,由县消防救援站值班室利用119专线电话直接联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调度室查询。
(田 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