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公示2021年度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以奖代补”资金竞争性分配考核结果,我县获得考核得分85.02分,居全省县级考核排名第16位,在十堰4个上榜县中居首位。
近几年来,我县集中力量大力开展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已创成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省级生态乡镇6 个,省级生态村50 个,市级生态村121 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3个,省级美丽乡村试点村5个。同时,我县于2019年8月被命名为“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荣誉称号,环境空气优良天数逐年上升,集中式饮用水始终保持在Ⅱ类水质以上标准。 (喻成名 龚 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