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非常感谢政府,没想到我申请不到一个礼拜,你们今天就上门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8月11日,县人社局、财政局、邮储银行组建的现场审查专班,到县兆华山野菜有限公司实地核查该小微企业申请300万贴息贷款。
今年初,县人社局为帮助解决企业创业资金难题,针对企业受疫情影响,县就业局扮演好“店小二”的角色,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贯彻落实“23℃人社服务”标准,积极推行“家人式”服务,引导创业者在家门口实现高质量创业,进一步提升企业满意度。
据悉,从2021年元月开始对创业政策进行了调整,对城乡劳动者(含外地来我县创业人员)在我县自主创业,依法开办个体工商户,自主、合伙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专业合作社,均可在我县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个人贷款不超过20万元,合伙经营贷款每人不超过20万元、总额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梁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