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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02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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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公告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2日  查看次数:次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您们好!
  2021年9月1日起,全县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缴费正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范围:
  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均是城乡居民医保登记覆盖范围,不受户籍限制。     
  二、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时限:    
  集中缴费期是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可延长至2022年2月28日。超过这个最终期限缴费系统将会关闭,除“新生儿参保”以外的所有情形将无法再参保缴费。 
    三、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    
  四、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方式:
    (一)可以在税务部门缴纳:个人缴费可通过“楚税通APP”(湖北税务)、自助办税机、办税服务大厅方式进行缴费。
  (二)可以在委托代征银行缴纳:个人缴费可以前往各农商银行网点,使用农商银行自助终端或在柜台缴费。
  (三)可以由村组(社区)代收代缴:可以由村组(社区)代收取个人城乡居民医保费,通过湖北省电子税务局或各农商银行网点进行归集缴费。
  五、城乡居民医保的待遇享受时间:    
  2022年待遇享受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国家税务总局竹山县税务局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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