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改局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1.组织12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按计划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2023年12月底)
2.邀请县委政研室领导和县委党校教师进行宣讲2次,举办6期领导干部大讲堂、组织15次能力作风建设业务学习会。(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刘忠志、张广林
二、持续抓好经济运行调度
1.围绕全县目标任务,GDP增长11%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3%以上。(2023年12月底)
2.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对重大项目库及时调整,确保库内项目可实施、可落地。(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刘忠志、陈必奇
三、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工作
1.高质量开展项目拉练4次、集中开工4次等活动,建立专班巡回督导项目机制,掀起项目建设新高潮。(2023年12月底)
2.力争全年实施千万元以上重点项目200个,新入库重大项目200个。(2023年12月底)
3.加快推进百万千瓦清洁能源基地建设,会同县抽水蓄能办到省能源局对接潘口和天池岭抽水蓄能项目,完成潘口项目可研报告审查,推进主体施工,对接天池岭项目达到核准条件。(2023年12月底)
4.争取中央、省预算内资金2.5亿元以上。(2023年11月底)
责任人:陈必奇
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创建成功先行区改革事项6个以上,并在全省推广复制,创建一流营商环境。(2023年12月底)
2.力争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保持第一方阵目标。(2023年11月底)
责任人:陈云
五、认真落实粮食安全保障工作
1.认真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确保整体工作水平位居全市前列。全面加强地方粮食储备管理,管好7500吨县级储备粮,确保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2023年12月底)
2.认真做好粮食应急保供工作,管好27个应急市场主体,开展年度应急供应体系考核。加强粮食流通监管,开展粮食库存、销售、流通等专项检查。(2023年12月底)
3.开展爱粮节粮宣传活动,普及群众爱粮常识和科普知识,营造良好爱粮氛围。(2023年10月底)
责任人:童乐斌
县科技和经信局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1.局机关各党支部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实现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全覆盖。(2023年6月底前)
2.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12期专题学习。(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李荣山、徐勇
二、实施创新市场主体培育工程
全县新增省级以上星创天地和众创空间各1个以上,市级以上星创天地和众创空间各1个以上,市级以上企校联合创新中心1个以上,乡村科技创新示范基地1个以上。(2023年11月底前)
责任人:李荣山、王彩稳
三、引进和培育双创战略团队、科技领军人才
1.培育市级以上双创战略团队1个以上。(2023年11月底前)
2.培育省级专精特新和隐型冠军企业2家以上。(2023年11月底前)
3.引进三区人才12名,省级科技特派员6名、市级科技特派员20名以上,选派县级科技特派员100名以上。(2023年11月底前)
4.培育市级科技领军人才1名以上。(2023年11月底前)
责任人:李荣山、王彩稳、严其斌
四、争取实施技改扩能项目
1.组织实施工业技术改造项目20个以上,完成工业技改投资25亿元,同比增长12.5%。(2023年12月底前)
2.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帮助企业包装项目,积极加强对上联系,争取省级高质量发展项目2个以上,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3个以上。(2023年10月底前)
责任人:李荣山、严其斌、陈艳霞
五、大力培育10亿元企业
1.加快培育领军企业。实行资金、政策、项目、人才向优势产业、领军企业倾斜,大力培育行业龙头和产业“链主”企业,年产值10亿元以上企业达到2家以上。(2023年12月底前)
2.大力培育亿元企业。支持优势企业做精做专做强,2023年底亿元企业达到30家以上。(2023年12月底前)
3.全力培育“四上”企业。深入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加快推进“个转企”、“小进规”、“退进规”和“企转新”,重点围绕卫浴汽配企业和智能电子企业申报规模工业企业,绿松石企业申报纳限商贸企业,2022年培育进规纳限“四上”企业60家以上。(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李荣山、王全运、陈艳霞
县财政局
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1.结合加强能力作风建设、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12次以上。(2023年12月底前)
2.开展党员干部轮训。(2023年2月至3月、7月至9月)
责任人:吕文东、袁琳
二、加强作风能力建设
1.深入开展“十看十比创十星”活动。(2023年12月底前)
2.持续开展“纠四风”活动,开展抵制违规吃喝监督检查和整治。(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吕文东、袁琳、杨紫云
三、支持乡村振兴工作
统筹资金4亿元,支持全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培育新增农民合作社100家,家庭农场478家。创建市级示范农民合作社8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8家。(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吕文东、李长群、梁松
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9亿元。(2023年12月底前)
2.推动县属国企做强做优做大,全县国有资产总额达500亿元。(2023年12月底前)
3.根据省定专项债券限额,结合各部门申报项目审核通过情况,力争完成省下达专项债券限额发行额度。2023年度新增政府性融资贷款担保1亿元。(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吕文东、吴雅琴、梁逸川、杨紫云
五、深化财政管理改革
1.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加强直达资金动态监控;争取县级财力性补助;盘活存量资金,严控一般性支出,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硬化预算约束,严控预算追加。(2023年12月底前)
2.日常公用经费人均标准按上年基数压减3%,“三公”经费只减不增。(2023年1月底前)
责任人:吴雅琴、杨紫云
县审计局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时参加县内举办的培训班,局内举行培训班,实现党员干部学习全覆盖。(2023年10月底前)
责任人:张宜源、程用廷
二、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1.筹备召开十五届县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安排部署我县审计工作,审议2023年审计项目计划。(2023年3月底前)
2.下达竹山县2023年审计项目计划,组织审计人员实施,全面完成2023年县委审计委员会下达的审计项目任务。(2023年12月底前)
3.推进审计整改,向市委审计委员会、县委审计委员会、县政府、人大报告审计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11月底前)
责任人:张宜源、何敦翼、陈孝军、程用廷
三、助力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
发挥审计职能作用,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助力绿色低碳发展。(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张宜源、程用廷
四、推进乡村振兴
加强驻村工作队监管,定期研究乡村振兴工作,积极开展“入户走访”,协助村两委加强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统筹资源力量为帮扶村办实事2件以上。(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何敦翼
五、强化文明创建
积极配合县创文办做好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扎实推进“十星级”文明单位创建,蝉联省级文明单位。(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程用廷
县应急管理局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
1.举办专题培训班。(2023年6月底)
2.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2期专题学习。(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周端奎、全守文
二、应急管理“四化”体系建设
1.结合智慧城市竹山分中心、竹山县除险保安矩阵式智治中心建设,将9家在产在建非煤矿山企业视频监控、人员定位、环境监测等系统接入县应急管理局,实现智能化监管。(2023年10月底)
2.组织水利、林业、安委会各专委会牵头单位组建本行业领域专业救援队伍,人数不少于10人/队;乡镇(街道)应急救援队伍不少于30人/队,村居(社区)应急救援队伍不少于15人/队。(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朱名山、全守文、刘玉银
三、企业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统筹各部门完成30家企业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提升生产企业本质安全水平。(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常辉、全守文、周远华
四、乡镇应急体系建设
完成17个乡镇应急办、消防救援所、公共法律服务室规范化建设,应急指挥平台、消防救援车辆全覆盖,实现实体化高效运行。(2023年5月底)
责任人:刘玉银
五、打造经济社会发展“大安全”格局
1.统筹各乡镇、各部门做好全县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防灾减灾、抗震救灾等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外部环境。(2023年12月底)
2.紧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部门直管行业领域,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2023年12月底)
3.统筹各乡镇、应急委各成员单位开展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防灭火、消防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实战演练。县级组织应急演练不少于5场次,各乡镇、各部门不少于3场次。(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周端奎、常辉、全守文、周远华、朱名山、刘玉银
县政府办
一、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暨主题教育
1.全年开展理论中心学习组12次。(2023年12月底)
2.全年开展支部主题党日12次。(2023年12月底)
3.全年开展岗位大练兵集中学习20次以上。(2023年12月底)
4.政府办党组成员讲党课9次。(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贺昕
二、迎丰村乡村振兴项目建设
完善迎丰村赶集沟采摘园入园路建设。(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贺昕
三、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领域安全
全年开展防范金融风险集中宣传活动2次,不断增强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和鉴别风险能力。(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陈太平
四、持续巩固提升群众诉求办理签收率、回复率、办结率、满意率
健全完善“日提醒、周调度、月通报、季考核”工作机制,做好每日提醒办理、每月通报办理情况、每季度考核排名。(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郭艳
五、政府重点工作督查
对潘口、天池岭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和百万千瓦新能源基地建设、城北绿色低碳经济产业园建设、溢水特色产品加工物流产业园建设、卫浴产业“一公司四平台三中心”建设、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6+14”交通重点项目建设等十项重点工作开展督查。(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郭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