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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08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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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县直单位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08日  查看次数:次  


县委政法委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1.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2023年全年)
  2.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对标落实市委、县委能力作风建设要求,从严管党治警。(2023年12月底前)
  3.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政法工作实际,做好政法系统主题教育。(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杨长城
  二、维护全县政治安全稳定
  1.坚持情报信息主导,提高反间防谍能力。(2023年12月底前)
  2.开展防范打击邪教专项行动。(2023年12月底前)
  3.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杨长城
  三、持续深化平安竹山建设
  1.督促各地各单位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协调化解一批突出矛盾问题,严防发生重大案事件。(每月月末前)
  2.加强重点人群服务管控,严防各类重点人员滋事。(每月月末前)
  3.开展治安巡逻防控,确保社会面平安稳定。(2023年全年)
  4.加强督办,压实各地各单位平安稳定责任。(2023年全年)
  责任人:范世平
  四、优化法治化营商化境
  1.落实政法单位包联企业工作。(2023年12月底前)
  2.提高政法单位涉企案件办理质效。(2023年12月底前)
  3.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涉企违法犯罪行为。(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温建刚
  五、开展执法监督工作
  1.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排查化解稳控工作。(2023年3月底前)
  2.组织开展一次案件评查工作。(2023年8月底前)
  3.组织政法单位开展“户户走、家家访、人人评”活动。(2023年11月底前)
  4.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每季度末前)
  责任人:师光辉

县委政研室

  一、认真组织开展理论学习
  1.常态化坚持“一周双学”,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提升党员干部能力素质。(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黄永国
  二、做好以文辅政工作
  1.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落实大调研工作机制,牵头高质量完成县委重要文稿起草和审核把关,当好服务县委科学决策的参谋助手。(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黄永国
  三、做好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1.根据中央和省、市改革部署,制定竹山县2023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筹备召开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做好年度重点改革项目的统筹协调和督办落实,确保改革工作争先进位。(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万宙鑫
  四、做好县委财经工作
  1.根据党中央和省、市、县委经济工作部署,制定竹山县2023年财经工作要点,筹备召开县委财经委员会会议,定期做好全县经济形势分析。(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刘冬生
  五、做好党委信息工作
  高质完成省、市党委办公厅(室)信息约稿任务,深度挖掘竹山典型经验和工作亮点,多渠道向上宣传推介。(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黄永国

县委编办

  一、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2023年10月底)
  2.持续深化“清廉机关”创建。(2023年10月底)
  3.抓实能力作风建设工作。(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杨  勋、王  叶
  二、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
  1.积极争取省委编办支持,核准县乡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单位用编计划95名。(2023年6月底)
  2.核准非参公事业单位招聘用编计划110名。(2023年7月底)
  3.进一步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切实保障绿色低碳示范区建设、乡村振兴、文明创建、安全生产、法治竹山、民生和经济部门等重点领域机构编制需求。(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雷运桥、徐  蕾
  三、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1.落实扩权赋能强县改革。(2023年9月底)
  2.加快乡镇综合执法改革。(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 雷运桥、徐  蕾
  四、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
  1.完善细化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操作指南。(2023年3月底)
  2.高质量完成全县361家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2023年5月底)
  3.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2023年10月底)
  责任人:王  叶、王  梦
  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1.支持包联村做好乡村振兴六项重点工作,落实好监测户帮扶措施。(2023年11月底)
  2.协助包联村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朱红云、杨  凯

县委直属机关工委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1.举办县直单位“提能力 转作风”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员轮训班,实现县直单位党员培训全覆盖。(2023年3月底前)
  2.开展理论中心组集中专题学习12期。(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刘  平
  二、加强对县直机关党建工作的督导指导
  1.开展县直机关党建季度拉练。全年组织开展党建拉练活动3次,通过相互晒特色亮点、比工作实绩、学典型经验,进而取长补短、查漏补缺,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促进县直机关党建全面提升。(2023年12月底前)
  2.开展县直机关党建季度督导考评。全年共开展全覆盖调研督导4次,并根据督导情况开展季度考评。(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刘  平、包泽红、李亚奇
  三、加强县直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1.根据需要,适时调整优化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设置。(2023年12月底前)
  2.坚持政治标准,做好年度发展党员工作。(2023年12月底前)
  3.开展困难党员走访慰问、落实“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发放等工作。(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李亚奇
  四、强化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
  1.认真落实下沉社区“双报到、双报告”制度。(2023年12月底前)
  2.深入开展“五亮五共”活动,督促县直单位每年为社区办理不少于1件实事。(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包泽红
  五、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1.配合做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2023年12月底)
  2.抓实能力作风建设工作。(2023年12月底)
  3.落实县直单位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刘  平、包泽红、李亚奇

县委党校

  一、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办好2023年党校各类培训班
  1.大力开展党的二十大理论宣传,外出宣讲30次以上。(2023年9月底前)
  2.举办全县科级党政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能力作风建设专题培训班。(2023年2月底前)
  3.办好2023年春季主体班。(2023年6月底前)
  4.办好2023年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培训班。(2023年10月底前)
  5.办好2023年秋季主体班。(2023年11月底前)
  6.办好2023年公务员培训班。(2023年12月底前)
  7.办好202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班。(2023年12月底前)
  8.办好其他专题培训班。(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薛继德、师艳军
  二、发挥科研咨政作用
  1.开展专题调研2次以上,形成调研报告3篇以上。(2023年12月底前)
  2.撰写理论文章6篇以上。(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薛继德、师艳军
  三、落实乡村振兴工作
  1.优化驻村工作队,积极为村级建设争取资金和项目支持,开展“户户走到”,落实对三类户的监测帮扶。(2023年12月底前)
  2.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工作。(2023年12月底前)
  3.扎实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2023年12月底前)
  4.深入乡镇、村开展理论宣讲,助力文化振兴。(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薛继德、陈卫东
  四、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1.规范开好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2023年3月底前)
  2.每月开展党支部主体党日活动。(2023年12月底前)
  3.加强能力作风建设和单位内部管理。(2023年12月底前)
  4.每月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薛继德、陈卫东、师艳军、陈清华
  五、服务县委中心工作
  1.参与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2023年12月底前)
  2.推进法治建设(八五普法)、国家安全、家风家教、乡风文明、“两山理论”等进课堂。(2023年12月底前)
  3.持续深入推进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工作。(2023年12月底前)
  4.争创节约型示范单位。(2023年12月底前)
  5.配合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薛继德、陈卫东、师艳军、陈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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