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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0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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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县直单位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0日  查看次数:次  
县民政局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举办8期专题培训班,实现党员干部学习全覆盖。(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余娇娥、袁建军
  二、深入推进“一老一小”关爱保护工作
  1.加强农村“三留守”、困境儿童服务保障,新建1个城镇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完成470户农村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任务。(2023年12月底前)
  2.积极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2023年12月底前)
  3.举办全县养老护理员、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培训班暨“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持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关爱保护工作能力(2023年6月底前)
  责任人:赵  满
  三、全域推进殡葬改革
  1.推进全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整改、定价等工作。(2023年12月底前)
  2.加快推进竹山县殡仪馆扩建(火葬场)、公益性骨灰堂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2023年6月底)
  3.推进火葬,改革土葬,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加大坟墓治理工作推进力度,有效遏制违规乱占耕(林)地、散埋滥葬歪风。(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师  卫
  四、持续深化兜底保障
  1.开展社会救助对象年度复查核查,督促各地对所有在册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开展入户调查,重新测算收入,并根据收入核查情况及时办理低保金增发、减发、停发手续。(2023年8月底前)
  2.组织开展兜底保障“回头看”专项行动。按季度下发社会救助工作提示函,督促各地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按审核确认程序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2023年12月底前)
  3.督促各地建立健全救助对象监护照料台账,明确监护照料人,组织签订监护照料、卡折代管协议,压实监护照料责任。(2023年6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4.持续加大临时救助力度,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资金管理使用。(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田庆华
  五、持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
  1.在每个乡镇至少打造一个村民议事协商示范村(社区)。(2023年12月底前)
  2.在每个乡镇至少打造一个志愿服务积分制试点村,并从中选取一到两个试点村开展一次积分制集中兑换活动。(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冯  文
县水利和湖泊局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1.完成中心组理论学习12次。(2023年12月底以前)
  2.开展党员干部集中培训2次。(2023年10月底以前)
  3.开展专题讲座4次。(2023年10月底以前)
  责任人:柏  林、王  华
  二、以流域综合治理为重点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1.实施双台和竹坪两座水厂提标升级。(12月底完成80%和60%)
  2.新建楼台乡青石峡水库。(2023年12月底完成50%)
  3.完成堵河钢坝综合整治。(2023年10月底前)
  4.完成店坪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23年9月底前)
  5.完成溢水镇邵家沟小流域综合治理。(2023年10月底前)
  6.完成店坪和董家沟水库除险加固。(2023年5月底前)
  责任人:邓体文
  三、持续推进河湖长制提档升级
   1.推进各级河湖长巡河监管常态化、规范化、信息化,推动河湖“四乱”问题整改销号。(2023年11月底前)
  2.贯彻落实省、市、县河湖长令,做好河湖治理专项行动,推进河湖健康评价。(2023年11月底前)
  3.依法加强河流水域空间管控,强化河湖水系监督执法,确保年度河湖长制考核继续保持省市前列。(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陈立武
  四、全力抓好水旱灾害防御
   1.落实水旱灾害防御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2023年10月底前)
  2.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开展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运维及升级改造。(2023年6月底前)
  3.开展山洪灾害和水库防洪抢险应急演练和培训工作(7月底前)
  4.做好防洪调度和水量应急调度,加强水旱灾害防御应急物资储备。(2023年11月底前)  
  责任人:纪宏斌
  五、积极争创省级水利风景区建设
  争创谭家河水库争创省级水利风景区建设。(2023年11月底)
  责任人:邓体文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一、积极扶持退役军人创业
  1.培植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孵化基地1个。(2023年6月底前)
  2.培植退役军人创业示范户20户。(2023年10月底前)
  责任人:李  勇
  二、加强退役军人培训就业
  1.组织开展当年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2023年9月底前)
  2.组织开展退役士兵技能培训50人。(2023年12月底前)
  3.搭建退役军人就业平台,当年实现80名退役军人成功就业。(2023年10月底前)
  责任人:胡维升
  三、推进“十星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
  当年完成10个乡镇、20个村级“十星级”服务站创建。(2023年10月底前) 
  责任人:全  劲
  四、推进全县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结算运行
   1.制定出台《竹山县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2023年11月底前)
  2.积极协调县医院、县中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全省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结算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工作。(2023年8月底前)
  责任人:张  军
  五、组织开展延安双拥运动80周年纪念活动
  1.制定《竹山县延安双拥运动80周年纪念活动方案》。(2023年5月底前)
  2.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最美系列评选。(2023年7月底前)
  3.组织开展竹山县“庆八一暨延安双拥运动80周年纪念座谈会”。(2023年8月1日前)
  责任人:曾章题
县林业局
  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1.局党组每月一次集体学习。(2023年12月底前)    
  2.局党组成员到分管联系党支部、单位开展2次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讲、讲党课。(2023年10月底前)
  3.林业系统组织一次七一演讲活动,开展一次党员评先表优活动。(2023年8月底前)
  责任人:邵  斌、李松林
  二、加强能力作风建设
  1.开展竹产业和油茶产业管理技术培训现场会不少于20次。(2023年12月底前)       
  2.开展森林防灭火应急演练5次。(2023年12月底前)
  3.无人机操作户外培训等林业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10次。(2023年10月底前)  
  4.在全系统开展全员述职1次。(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李松林、高 飞、华元成、周玉芳
  三、完成“双重”项目(大巴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水生态综合治理)等林业重大工程项目,加强林业项目争取
  1.按森林抚育+补植、林地清理+人工造林等改造措施对县城周边2721亩山体林地实施林相季相改造。(2023年12月底前)
  2.实施人工造林0.1万亩、封山育林1.2万亩、退化林修复8.2万亩及水利措施86处改工程。(2023年12月底前)
  3.全年争取到位林业项目资金2亿元。(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邵  斌、周玉芳
  四、以推进林长制为统领,加强森林资源管护能力水平建设
  1.召开2次全县林长制工作部署会。(2023年12月底前)
  2.完成林草湿图斑监测及森林蓄积量外业调查。(2023年12月底前)
  3.3月底前完成松材线虫病松病死疫木除治。(2023年4月底前)
  4.选聘4300名生态护林员和兼职护林员,管护好全县457.74万亩林地。(2023年3月底前)
  5.森林覆盖率、蓄积量分别比上年增长0.3%、3%以上(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邵  斌、柏云双、周玉芳
  五、以省“两山”示范县建设为载体推动林业产业发展和国家森林城市创建
  1.改造老竹林50000亩,护新建竹产业基地26000亩。(2023年12月底前)
  2.新建油茶基地8000亩,低产低效林改造3000亩,油茶育苗120万株。(2023年12月底前)
  3.争取政府专项债券1亿元,启动九华山林场国家森林康养基地二期项目建设。(2023年12月底前)
  4.继续推进太和梅花谷旅游区林相林季改造1500亩,完善乡村露营基地建设11000平方米,扩建生态停车场5000平方米。(2023年12月底前)
  5.完善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组织架构,完成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和《竹山县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23——2035年)》编制工作。(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邵  斌、华元成
县交通运输局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1.深入开展主题教育。(2023年12月底前)
  2.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向各级媒体投稿。(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陈四海、朱士高
  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锚定“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县”目标定位,运用“共同缔造”理念,加快四好农村公路升级改造150公里,畅通群众出行道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周治鹏
  三、加快推进立体交通建设
  1.G242楼台至城关一级路完成路基9公里和桥梁下部结构,启动路面工程。(2023年12月底前)
  2.G346桥东至五房沟段改扩建、S281十竹一级路、竹旬高速项目争取纳入国家、省、市“十四五”中期调整规划。(2023年12月底前)
  3.环潘口库区旅游公路完成路基。(2023年12月底前)
  4.松树岭大桥启动并完成松树岭大桥下部结构。(2023年12月底前)
  5.G346五房沟至麻家渡段改扩建工程完成路基5公里,完成桥梁下部结构,燕子山隧道完成掘进50%,启动路面工程。(2023年12月底前)  
  6.G346麻家渡至通用机场道路、大庙至城门洞改扩建工程完成路基并启动路面工程。(2023年12月底前)
  7.完成女娲山至圣水湖旅游公路溢水段19公里。(2023年8月底前)
  责任人:杨冠勇、周治鹏、黄  河
  四、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安排部署
  1.城北绿色低碳经济产业园项目(一期)完成路基4公里。(2023年12月底前)
  2.明清隧道主体掘进500米,启动场坪土石方、桥梁工程。(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周治鹏、柏  锋、谌远新
  五、毫不放松抓好安全生产
  深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湖北省“二十条铁办法”,狠抓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2023年11月底前)
  责任人:李宜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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