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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24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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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县直单位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4日  查看次数:次  


县卫健局

  一、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暨主题教育
  1.深入开展主题教育。(2023年12月底前)
  2.强化理论武装,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大力开展党的二十大理论宣传,邀请县委宣讲团成员到本系统宣讲。(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龚  伟、张吉平
  二、加强党的建设及能力作风建设
  1.推进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完成党政分设,修订议事规则,创建2-3个示范党支部。(2023年7月)
  2.深化清廉医院创建,新增4个清廉医院建设示范单位。(2023年8月底前)
  3.加强能力作风建设。开展“十看十比创十星”,实施“六大行动”。(2023年12月底前)
  4.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免疫规划、尘肺病管理等工作要在全省第一方阵,全市第一。县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精神卫生中心实现全省有位置、全市争一流。(2023年12月底前)
  5.全面启动县级医院争创三级医院,宝丰、城关卫生院争创二级医院行动。(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龚  伟、张吉平
  三、推进项目建设
  1.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1个(500万元以上)、专项债券项目5个、招商落地项目1个,争取国烟等帮扶项目400万元以上。(2023年12月底前) 
  2.启动擂鼓、得胜等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2023年12月底前)
  3.推进城区医疗卫生资源整合。(2023年10月底前)
  4.争取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家庭医生签约、健康体检资金3600万元以上(2023年12月底前)
  5.争取能力建设、重点专科、基药补助等专项经费1000万元以上;扭转县直单位DIP支付亏损状态,清算总额较2022年增长10%以上。(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左  勇、曹先斌
  四、推进健康竹山建设,深化医改
  1.选择2-3个基础设施完备、服务功能齐全的社区(村),进行健康知识普及和健康干预。(2023年11月底前) 
  2.推进医共体建设。形成在市、省有一定影响的好经验、好做法。(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柯  靓、曹先斌
  五、严格规范人员、财务管理
  1.严控人员总量。结合编制、实际服务人口、人均医疗业务收入等因素综合核定人员总数。(2023年12月底前)
  2.引进高层次人才2-3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0名。(2023年11月底前)
  3.把乡镇卫生院全额拨款编制落实到人头,对空缺编制实行公开招聘。(2023年12月底前)
  4.全县经营性收入增长5%以上,药占比下降2%以上。(2023年12月底前)
  5.强化成本控制,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优化绩效考评方案。(2023年10月底前)
  责任人:胡  冰、刘  军

县城管执法局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1.持续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理论宣讲,实现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全覆盖。(2023年4月底)
  2.利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进行专题学习。(2023年全年度)
  责任人:冯  成
  二、扎实开展“干部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
  1.围绕“四个全面对标”,认真查摆存在问题,抓好整改提升。(2023年全年度)
  2.每月底召开工作例会,总结工作完成情况,晾晒工作业绩,接受领导评议。(2023年全年度)
  3.每季度组织开展工作总结,总结工作亮点,查找问题不足,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2023年全年度)
  4.每季度组织局属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述职,汇报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评议活动。(2023年全年度)
  5.年终开展绩效考评,全面考核任务完成情况,形成考评位次,作为评优评先主要依据。(2023年全年度)
  责任人:杨观田
  三、提升城市精细化水平,推动文明城市创建
  1.扎实开展美丽街区、美好示范路创建活动,常态化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巩固城市治理成效。(2023年全年度)
  2.规范城区人行道停车秩序。(2023年全年度)
  3.持续加大环卫保洁投入。(2023年全年度)
  4.完成竹山县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编制,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清理行动。(2023年全年度)
  5.持续开展市场“四边”整治,积极推行引摊入市。(2023年全年度)
  责任人:田  军
  四、深入开展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攻坚行动
  1.开展市容秩序综合整治,加强城市出入口管理。(2023年3月底前)
  2.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重点整治道路沿线、河道两岸生活垃圾围城、建筑渣土乱倒等突出问题。(2023年3月底前)
  3.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对违规乱停车辆进行规范整治。(2023年3月底前)
  责任人:田  军
  五、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区域协同处置
  推动区域“共建共享”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垃圾焚烧协同处置,签订《竹山县垃圾协同处理服务协议》,加快推进垃圾中转站建设,实现核心城区2023年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工作目标。(2023年3月底)
  责任人:唐  冲

九女峰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

  一、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暨主题教育
  1.深入开展专题学习,邀请党校老师专题授课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1次。(2023年12月底前)
  2.到帮扶村和包联社区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2次。(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李万明
  二、加大森林资源推介力度
  完成2022年“森呼吸·林距离”九女峰国家森林公园风光摄影大赛秋冬两季作品评选推介。(2023年3月底前)
  责任人:王宏宾
  三、加强森林公园管理的力度和精细化、科学化水平
  扎实履行林长制联系单位职责,常态化开展九华林场及武陵峡景区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维稳督查督办工作。(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王宏宾
  四、加强能力作风建设
  组织开展考察学习、一线拉练、比武练兵等活动,持续加强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李万明、张  凯
  五、园区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
  完成九女峰国家森林公园园区内外来入侵物种普查第三阶段和第四阶段工作,并完成汇报整理工作。(2023年7月底前)
  责任人:王宏宾

圣水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

  一、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
  大力开展党的二十大理论宣传,邀请县委党校专家来局进行理论辅导授课。(2023年5月底前)
  责任人:王  东
  二、协助圣水湖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建设
  1.积极谋划圣水湖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规划。(2023年6月底前)
  2.做好风景区域内及湿地保护宣传,建设湿地宣传标志石及广场显示屏建设。(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王  东
  三、实施圣水湖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
  1.积极谋划湿地保护与修复项目规划,争取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实施。(2023年2月底)
  2.科学实施项目建设。(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龚海宏
  四、积极申报圣水湖湿地公园入选国家重要湿地
  1.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2022年11月底)
  2.筹备申报国家重要湿地相关资料,组织国家对申报重要湿地终极核查。(2023年12月底)
  责任人:龚海宏
  五、圣水湖湿地公园科普宣教馆提档升级
  1.积极筹备湿地科普宣教馆前期规划。(2023年3月底)
  2.科学实施湿地宣教馆提档升级项目建设及组织项目验收。(2023年10月底)
  责任人:龚海宏

县创文办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1.每月组织专题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年开展10次以上。(2023年12月底前)
  2.邀请专家开展二十大理论宣讲2次。(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陈文波
  二、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
  1.召开一次全县动员大会。(2023年2月底前)
  2.常态开展对标补短工作。(2023年9月底前)
  3.完成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2次国家测评、2次省级测评、4次市级测评工作。(2023年10月前)
  责任人:陈文波
  三、推进文明实践中心(所、站)规范化建设
  1.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提档升级。(2023年3月底前)
  2.城关镇、麻家渡镇、擂鼓镇、双台乡等首批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提档升级。(2023年10月底前)
  3.打造一批省市级新时代文明实践示范中心(所站点)。(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陈文波
  四、开展创文拉练活动
  每2个月组织开展一次乡镇创文拉练活动,全年共6次。(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陈文波
  五、开展十星创建30年系列宣教活动
  以十星创建30年为契机,组织协助开展“全域创十星”“全民唱十星”“专题讲十星”等十大主题活动,结合共同缔造,深化十星品牌。落实“十星促五兴”科教文卫星、文明创建星相关工作任务,推动文化振兴,促进乡风文明。(2023年12月底前)
  责任人:陈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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