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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23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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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绿松石产业、林业、工商等工作

新闻作者:向继华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3日  查看次数:次  
  本报讯 11月21日,县长龚举海主持召开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十一次常务会议,听取绿松石产业、林业、工商等工作汇报。常务副县长周玲、副县长王海军、陶猛、夏勇军,堵河源管理局局长刘集华、书记潘世荣,经济开发区党委书记叶康玉、主任梁修贵,九女峰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党委书记范奇出席会议。
  与会同志认真听取了《绿松石矿采矿权过户情况说明》、《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讨论稿)》、《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商标战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意见》等工作汇报。会上,与会领导围绕以上三个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就涉及到本部门的目标任务制定、工作安排等方面,进行了认真讨论,提出科学合理、符合实际的意见建议。
  为做大、做强、做优绿松石产业,我县于2012年9月19日与湖北劲驰投资集团合资组建国有控股公司——湖北省圣玉绿松石集团公司,合作开发竹山绿松石资源。目前,公司已完成前期投资8000多万元,加工厂房基本建成并正式投产,溢水、秦古基地全面启动开采,并顺利挂牌上市,但溢水寨沟等四个绿松石矿区采矿权证办理在竹山县兴竹有限责任公司名下,圣玉公司不享有以上矿区的开发权,严重影响了圣玉集团各项业务的开展。为依法、安全、环保开采矿山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有关规定,将上述四个绿松石矿区采矿权过户到湖北圣玉公司势在必行。
  在讨论绿松石矿采矿权过户情况时,龚举海指出,把采矿权过户给圣玉集团,就是要明确主体,理顺关系,让圣玉集团真正做自己该做的事,在一定程度上走出集团化公司建设的核心一步。他要求绿松石产业办,要把绿松石产业的政策法规研究透,找出最有效的办法推进产业发展,积极主动的服务和协调,以便于更好的推进产业发展。
  龚举海指出,讨论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就是要下定决心把植被保护提升到更高的层次管护,同时通过公益林的建设,争取更多国家项目的支持,为下一步争取水源区的相关政策做铺垫。
  会议听取了县工商局关于深入实施商标战略工作情况汇报,与会领导就此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在听取工作汇报和与会领导发言后龚举海指出,其一,要充分认识商标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其二,要牢固树立商标意识。当前要挖掘水产方面和带有唯一性的特殊物种的商标注册。绿松石注册要注重多样性,要穷尽所有元素,使之具有唯一性。一方面加大对商标工作的宣传力度,使企业树立强烈的商标意识,另一方面要利用商标进行维权,加强对伪劣商品的打击力度。其三,要对已有的商标进行提档升级。其四,要强力推进商标注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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