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10日至11日,由省防办、省国土资源局、省水文水资源局、襄阳气象局、阳新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项目验收组,对我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副县级干部邵斌陪同验收。
验收组先后察看了我县山洪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情况等。随后,在宝丰镇召开的座谈会上,验收组查阅了项目建设资料,听取了我县项目建设及运行情况汇报。验收组经过充分讨论和认真研究,认为我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资金支付符合规定,工程初期试运行基本正常,效益发挥良好。项目验收组同意我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运行。
据悉,我县是湖北省2012年度县级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实施县。项目自2012年12月18日正式开工建设,至2013年5月底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工程总投资480万元。建设内容主要有:水位雨量监测系统,县级监测预警平台,县、乡、村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系统。该项目的建成,能增强对强降雨和短时暴雨等突发性天气的实时监测能力、防灾预警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山洪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