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县人社局努力规范用人单位依法参保缴费行为,强化用人单位及员工参保缴费法律意识,切实维护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保证基金安全。据了解,该局2013年共查出少报、漏报参保人数763 人,缴费基数1540万元,补缴社会保险费462 万元。
针对部分参保单位少报缴费基数、人数的问题,该局创新稽查工作机制,自2011年起,每年确定6-12月份为“社保稽核突击活动月”,科学制定稽核计划,成立稽核小组,严格遵守稽核程序,采取“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员”的“三集中”方式,实行“自查一批、检查一批、稽核一批、强制一批”的“四个一批”得力措施,对被列入当年稽核计划的用人单位进行社保全面稽核,收到理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