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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1月07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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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晴天

新闻作者:操儒舜 程贤珍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07日  查看次数:次  
  “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无偿法律援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0件、事项1600件以上。”县十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政府工作报告》将法律援助列为2014年为民办好“十件实事”之一。
  “这是我县首次将法律援助工作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上升到政府的工作大局来抓,既是关注民生、以人为本的重要体现,也是加强社会管理创新能力的题中之义,为我们法律从业人员搞好法律援助工作注入了强心剂。”县政协委员、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楷文的高兴之情溢于言表。
  张楷文介绍,我县自2006年成立法律援助中心以来,逐步建立健全了部门之间的法律援助协作机制,依托17个乡镇司法所建立了17个法律援助中心、3个法律服务所和264个村级法律援助联络站,在残联、信访、妇联、老龄委、总工会、团县委等部门设立了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村级确定254名法律援助联络员,基本实现了法律援助工作全覆盖。8年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千余件、法律援助事项近万项,获得了上级和社会各界的好评。仅2013年,全县共办理各类案件164件、事项1600项,减免各种费用近70万元,避免和挽回各类经济损失896万元。
  “我们将以贯彻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为契机,坚持‘应援尽援、能援必援’的原则,做优做实法律援助工作,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晴天。”张楷文表示,他们将及时研究制定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作方案,强力推进法律援助扩容升级工程。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惠及面,放宽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降低群众获得法律援助的准入门槛,简化受理程序,对务工人员、低保人群、零就业家庭、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老年人维权免除经济困难标准审查;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实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开展案件评查、质量检查,做好受援人跟踪回访;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建立外地法律援助联络站,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异地协作,降低维权成本;加强法律援助社会宣传,加大对法律援助工作成效、精品案例、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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