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我县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央和省组织、文化、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等五部门印发的《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实施方案》和鄂文化办〔2013〕53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文化工作志愿者到基层文化单位工作。现就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竹山县“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志愿者招聘坚持“公开、平等、自愿、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志愿者到基层文化单位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文化事业、身体健康。
2、年龄在20岁—45岁,有大专以上学历(有相关专长或具有丰富专业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3、有一定文化相关专业特长,尤其是擅长书法、美术、音乐、舞蹈、图书、文学等专业,具有一定文化活动组织协调能力者的优先。
三、服务内容
文化志愿者应聘后,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公共文化服务宣传、推广。2、公益性展览的布置、讲解、导览。3、公共图书馆图书整理、读者管理、阅读辅导、参考咨询和数字化服务。4、公益性文化讲座、艺术培训与辅导。5、组织、参与群众性文化活动演出、服务工作。6、协助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文化市场管理工作。7、协助政府文化部门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8、参与县内外文化志愿者交流活动。9、开展文化志愿者的理论研究。10、其它公益性文化服务。
四、政策保障及相关问题
1、凡招聘的文化工作志愿者,在统一签订志愿服务协议后由县文体局分别安排到乡镇文化站从事文化服务工作一年。一年期满后服务协议自动解除。
2、文化志愿者必须是专职专用,不得兼职。
3、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凡招聘的文化工作志愿者,每人每年由国家划拨二万元费用(含薪酬、食宿、差旅、保险费等)。
五、相关要求
1、公开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2月28日为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在县文体局办公室,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文化艺术专业技术资格证(或专业特长资料)及个人简历、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联系电话:0719—4225391。联系人:余鸿飞
2、将在2014年3月上旬左右进行面试,择优聘用。
特此公告。
中共竹山县委组织部
竹山县文体局
竹山县财政局
竹山县人社局
竹山县扶贫办
二○一四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