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焚烧秸杆、超标排放油烟、道路两旁生火取暖等八类污染大气行为将被叫停,2月中下旬,县委、县政府联合下发《集中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从即日起至5月30日,集中100天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
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旨在建设以生态宜居环境为目标,以“治污染、除陋习、建机制、保环境”为主题,突出烟尘、粉尘、废气、噪声污染防治四大重点,以推动县“生态环境升级”行动部署。具体包括:严禁农村露天焚烧秸杆。推广普及洁净煤、罐装液化气、户用沼气、节能炉、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严格控制高残留农药使用,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严禁企业超标排放废气;严禁城区油烟超标排放。重点整治县城小区、路边及公共场所餐饮行业违规排放油烟,严格集中居住区、路边、河边等小餐馆申办审批;严禁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城区商业噪声扰民;严禁建设工地敞开作业。城区禁止渣土运输车辆进入,城内施工运输渣土的车辆必须采取密闭措施。城区及周边施工现场要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道路两旁生火取暖;严禁清明期间高危祭祀。
《方案》明确,我县将组建大气污染专项整治督导专班,对不按要求造成大气污染的个人或单位,通过教育制止一批、公开曝光一批、强制关停一批、依法打击一批的方式,实现环保理念深入人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排污行为得到根本解决的目标。 (王 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