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县交警二中队在1小时内将交通肇事伤人逃逸嫌疑人操某缉拿归案,受到事故受伤者家属及知晓群众高度赞誉。
当日下午14时40分许,交警二中队接110指令:“在宝丰镇一所小学门前路段,一摩托车撞伤一小孩后逃逸,请速处警。”接警后,指导员徐华迅速带领两名协警赶赴事故发生地。在事故现场,有10多名群众在围观,地面上有一大块血迹。经向围观群众了解,被撞伤的是一名5岁女孩,已被好心人送往县第二人民医院救治,肇事者是一个骑白色125踏板摩托车的20来岁的年轻小伙子,车尾号好像是?6?738。
案情紧急,不可懈怠。处警民警迅速通知大队车管所调取与之相关的摩托车信息,经查询,全县共有8台与此信息基本相符的摩托车。通过逐一排查,发现麻家渡镇陈某所有的鄂C6N738普通二轮摩托车有重大嫌疑。经用车辆档案留下的电话号码与之联系,陈某告诉民警称他没有摩托车,只有一辆小轿车,案件一时陷于僵局。15时10分许,陈某打来电话称:“我徒弟沈某有一辆车号为鄂C6N738的白色木兰,入户时留的是我的电话。”民警随即对沈某进行询问,得知当日中午他把摩托车借给了朋友操某。随后立即传唤操某,起初操某拒不承认自己肇事撞伤人,后经反复宣传法律政策,讲明肇事逃逸后果,最终操某对其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李 俊 温荣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