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记者从县质监局获悉,全省第二季度液化石油气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我县6家液化气充装站有5家均检出掺混二甲醚,平均掺入比例近39%,最高比例达50.76%。
二甲醚对液化气钢瓶及相关附件、炉具等橡胶制品有着明显的溶胀腐蚀作用,长期使用掺有二甲醚的液化气产品,易造成钢瓶、炉具相关的橡胶密封件老化失效,引起燃气泄漏,产生安全隐患。掺混较多二甲醚的液化气燃烧火焰呈黄红色,无法调节至蓝焰。国家明确规定,对液化气增加其他各类添加性气体后,其指标“不小于95%”。
据悉,在石油液化气中掺混二甲醚已成为行业“潜规则”,一方面是由于经营企业社会责任缺失,唯利是图,以假充真,追求利益最大化;另一方面是由于液化石油气从生产企业到消费者使用过程中环节多,存在监管难的问题,给液化气站有了可乘之机。针对以上5家液化气质量不合格的充装站,我县相关职能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 (二月泉)
链接:辨别液化气掺混二甲醚有三步:一看颜色:纯液化气火焰是亮蓝色的,添加了二甲醚后,由于燃烧率低,火焰呈黄红色,蓝色很少。二闻味道:液化气本身无色无味,液化气公司为防止漏气,在液化气中加入了乙硫醇等添加剂,故气味比纯液化气更浓。三看使用:一瓶气比以前用得更快、不经烧,就有可能混合了二甲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