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县森林公安局刑警队成功侦破一起滥伐林木案。涉案犯罪嫌疑人汪某为挣工钱帮人砍树,却因疏忽大意挣钱不成,反倒酿成大错,其结局既令人痛惜,又发人深省。
经查:2013年10月31日,陈某在办理了170株采伐蓄积为23.4立方米杉木采伐证后,委托汪某协商以200元/立方米的工价委托其承包树木采伐,并要求汪某按采伐证规定数量实施采伐。汪某在查看陈某所办的采伐证时,因自己不仔细,错将采伐证规定的采伐更新株数看成采伐株数,共采伐杉木201棵,松木2棵。经检尺,立木蓄积达47.0363立方米,超伐23.4立方米。犯罪嫌疑人汪某的行为已涉嫌滥伐林木罪,汪某对此悔恨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