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新政策的深入贯彻实施,各项优惠政策也逐步落实到位。8月29日,全省召开了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改革推进会,省政府决定从9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按照(鄂政发[2014]39号)文件规定将107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事项并实行先照后证。为将这一惠民政策尽快惠及广大民众,县工商局高度重视,组织系统干部、各类企业代表参加培训,迅速将惠民政策落实到具体工作中,第一时间为执行省政府新规定奠定基础。日前,县工商局登记注册分局副分局长、县工商局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负责人陈爱斌就如何实行工商登记“先照后证”制度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记者:我县什么时候开始实行工商登记的“先照后证”制度?
陈爱斌:从2014年9月1日起,我县工商登记机关按照省政府鄂政发【2014】39号的文件要求,全面开始实行工商注册登记的“先照后证”制度。
记者:什么是“先照后证”?它与“先证后照”的区别?
陈爱斌:“先照后证”顾名思义就是先办营业执照,然后再办许可证件。而“先证后照”就是先办许可证,然后再办营业执照。实行“先照后证”后,就是改变原来从事许可项目的经营者必须先取得许可证,然后再办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和登记程序。
记者:目前哪些经营项目实行“先照后证”登记制度?
陈爱斌:根据本次省政府改革的文件规定,目前在我县增加扩大的107项审批事项改为“先照后证”。如:网吧经营、兽药经营、其它矿产开采、职业介绍、旅行社等这些行业,原来都是先办许可证,再办营业执照。改革后,就可以直接到工商部门先办营业执照,再办理许可证了。这107项的详细目录可以查阅《湖北省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同时,我们工商登记机关在核发这类市场主体的营业执照时,实行抄告制度,即向申请人书面告知应当办理的许可事项、许可依据、实施许可的部门及联系方式。
记者:改革后,还有哪些项目仍然实行“先证后照”的登记制度?为什么?
陈爱斌: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改革后,还有53项审批项目仍然在实行“先证后照”登记制度。包括: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业、烟花炮竹的生产经营、燃气(天然气、液化气)经营、营利性医疗机构、银行保险业、旅馆业等。这53项的详细目录可以查阅《湖北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由于这些行业,一是关乎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行业,如:食品、餐饮业;二是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的行业,如液化气、烟花炮竹经营;三是关乎国家经济安全的行业,如银行业、证券业等。因此,国家仍然在执行“先证后照”政策。
记者:为什么国家实行工商登记“先照后证”政策?
陈爱斌: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精神,我省在借鉴外省外地的经验,先行先试“先照后证”登记制度。这样有利于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提高行政效率,节省创业成本,以创业带动就业;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的发展活力,增强经济发展的内动力,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同时,实行“先照后证”制度后,对相关行政许可部门为市场主体和投资者服务也是一种倒逼机制,有利于促进行政审批效率大幅度提高。
今后,我们工商登记机关和有关部门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以这次“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改革为契机,坚持“宽进严管、放管并重”的基本方针,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防止监管缺位、监管不到位,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