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9月
25
日
星期四
国内统一刊号:CN**-0000
Email:80985325@qq.com
新闻报料热线:
0719-4225441
本期导航
往期回顾
上一期
下一期
标题导航
魏远发:悉心照顾瘫痪妻子11年
县检察院:依法监督一名保外就医罪犯被收监
得胜镇:“四真”服务流动人口
大力推进农村清洁工程
上海十堰商会:“一对一”关爱一中学子
滨河广场:向县特校献爱心
县实验小学:举行交通安全讲座
法院公告
招聘公交车驾驶员、城市公交车驾驶学员
按日期检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法院公告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25日 查看次数:
次
王丽(住宝丰镇双庙村2组):
本院受理原告方尚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因你外出地址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4年12月25日上午8:30在本院宝丰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微信
更多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CopyRight 2009-2017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竹山县新闻办公室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鄂ICP备0501781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