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老、助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每个子女都希望自己的老人晚年衣食无忧、幸福安康,这是做子女的最大心愿。作为老人,在生活中不愿给自己的子女增加心理、经济上的任何负担,但随着老人年龄的增大,腿脚越来越不方便,反应逐显迟钝,这是不可逆转的生命规律。在日常生活中,老人们难免出现磕磕碰碰,或轻或重伤及身体的意外事件时有发生,甚至一个不经意摔倒,就可能造成骨折。老人不仅身体痛苦,在经济上老人自己或子女也要付出一笔不小开支。
为弘扬尊老敬老传统美德,提高老年人抵御风险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关于“鼓励老年人投保健康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人身保险产品,鼓励和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开展相关业务”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和《十堰市老龄办关于“实施银龄安康保险计划”的通知》文件关于“积极开展符合老年人特点的金融、理财、保险等其它产品”的要求,我县正式在全县推出了以“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为主要内容的“银龄安康计划”。这种面向广大老年朋友,专款推出的组合保险,切实解决老年人无保可投和投保难的问题;该保险缴费低,保障高,投保手续简便、赔付服务迅捷。
一、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的重要意义:
目前,全县60周岁以上老年人已达60279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2.8%。老年人由于身体机能下降,日常生活中遭遇意外伤害的概率明显增加。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发挥商业保险在养老保障中的作用,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多层次、复合型养老保障机制的重要举措,对于减轻政府负担、降低个人风险、提高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质量、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中国人寿先后在山东、江苏等地联合老龄工作部门,共同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配合中国人寿保险竹山县支公司,共同做好“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的宣传和推介工作,引导广大老年人及其子女、基层老年人服务管理机构,积极参与支持“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活动,为老年人编织更加完善的生活保障安全网。
二、“银龄安康计划”的参保对象和保险责任:
“银龄安康保险计划”所指的保险方案是“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保险期限为一年。
1、参保对象:年龄在60-80周岁(含)身体健康的老年人和年满50岁(含)—59岁(含)退休人员。2、保险期间:一年。3、保险费:每份组合保险年交保费20元,每人最多可购买3份。4、保险责任: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在公共场所由于遭受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死亡、伤残、医疗费用支出的,包括在公园等公共场所、老年公寓、外出旅游(限国内)、乘坐公交车或其他交通工具,户外日常生活中的磕碰,被车刮伤、高空坠物砸伤、走路摔伤、电击、溺水等意外伤害,均按条款规定负责赔偿。具体赔付规定按保单所附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小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国寿附加小额意外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执行。5、保险金额:每份组合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11000元,其中:意外伤害死亡、伤残10000元,意外伤害住院医疗1000元。6、特别约定:因非意外伤害引起的老年人死亡、伤残及医疗费用支出,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三、投保事宜:
本保险是面向广大老年朋友,专款推出的组合保险,旨在切实解决老年人无险可保、投保手续繁琐等问题,同时享受国家对于小额保险的惠民政策及参保补贴,保费低廉,保障有力,缴费便利,理赔迅捷。符合参保条件的个人,可直接到中国人寿竹山县支公司办理投保“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咨询电话:4221551 13636239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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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龄安康保险计划”托起老人幸福晚年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27日 查看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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