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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6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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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核查政策法规宣传①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6日  查看次数:次  
  编者按: 机构编制工作是党委和政府的重要工作,是配置党的执政资源的基础性工作,是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近年来,中央、省、市就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政策和法规性文件,今年2月,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决定对各地机构和人员编制情况深入开展核查,现已在省市县全面展开。为做好本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进一步增强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机构编制意识,切实提高执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自觉性,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从即日起,本报开辟专栏,宣传现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

  机构编制核查简介
  机构编制核查是指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为了准确掌握机构编制情况而对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编制核定、实有人数、领导职数配备等机构编制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的活动。机构编制核查是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一般按机关和事业单位自查、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现场核查、整改规范、评估验收等步骤进行。机构编制核查的目的是切实解决机构编制信息数据不准确、人员编制性质不明晰、机构编制批文不齐全、机构编制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从而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盘活机构编制资源,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的长效机制。
  2012年全省在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组织开展了第一轮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现了“机构编制底数清、人员编制性质清、财政供养人数清、编外用人清、离退休人员清”的“五清”,以及实名制系统和编制政务公开系统数据相一致的目标。为加强机构编制日常管理、推进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今年,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地方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通知》(中编发〔2014〕2号),要求在以往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对各地机构和人员编制情况深入开展核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实名制数据库,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实现“四清两对应”,即实现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实现具体机构设置与按规定审批的机构相对应、实际配备人员和财政供养人员与批准的编制和职数相对应。11月份全面完成任务,届时中央编办派工作组有针对性地进行抽查与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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