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竹坪乡阮家湾村3组村民李某(男,22岁)因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被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重处5000元罚款,同时将其伪造的驾驶证收缴。
现查明,10月10日10时许,李某驾车由城关镇方向往竹坪乡方向行驶,行至346国道320公里路段,遇县交警大队二中队执勤民警履行检查。在检查李某的驾驶证时,让民警感到啼笑皆非的是,李某所出示的驾驶证上印制的发证机关竟然为“湖北省竹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此证显系伪造。经调查,李某因为自知文化水平太低,担心不能通过理论考试,于是突发奇想,花了600元钱通过街头小广告在外地购买了一个伪造的驾驶证,没想到第一次使用就被民警识破,还闹出一个大笑话。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办案民警遂对其作出了上述重处决定。 (徐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