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县医保局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从方便群众办事入手,工作围着便捷转、服务围着群众转,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温馨的服务。
信息化结算直通省城
10月中旬,定居武汉的我县退休职工罗某给县医保局打来电话反馈说,他在武汉住院的医疗费用在医院直接核销了,称赞政策的实行不但为他减轻了垫支医药费的压力,还避免了来回跑路。
今年以来,县医保局规范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管理,遵循“参保地的政策,就医地的管理,信息化的结算”原则,依托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信息系统,竹山与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协和医院、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等19家医疗机构实现了我县参保患者武汉就医联网结算。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只需支付个人应承担的医药费用,不需先行垫付费用再回原参保地报销,一举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垫支”、“跑腿”、“花路费”问题。截至目前,我县参保患者在省城异地就医35人,结算42人次,住院总费用72万元,统筹支付55万元,为参保患者减少往返费用3万余元。
居民大病保险上不封顶
8月14日,城关镇居民陈某某到县医保局核销北京外诊的医药费,当得知可以核销16.4万元后,很惊讶地问道:“居民医保不是最高支付限额为9万元吗?怎么可以核销这么多?”工作人员解释道:“我县今年居民医保启动了大病保险,现在报销上不封顶,您这次共花了医药费27.04万元,除去自费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核销了5.8万元,大病保险核销了10.6万元,合计核销16.4万元......”
原来,7月底我县医保局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竹山支公司签订协议,县医保局作为投保人,按照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为所有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投保大病保险,参保人员不需另行缴纳大病保险费。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患者符合大病报销范围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累计计算、分段报销、按次结算、上不封顶。据统计,截至目前,保险公司已累计赔付居民大病保险费70多万元,居民医保的综合保险比例提高了5%左右,有效缓解了广大城镇居民看病的经济负担,特别是患大病患者的经济压力,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点赞。
群众的事我们“跑路”
“你的核销资料是齐全的,五个工作日后请你到银行查询核销的钱是否到位。”“这就好了?不需要找领导签字?”“到领导那签字,这路我们帮你跑。”“那真是太谢谢你们了!”……这是一个在省外住院患者在县政务大厅医保医保窗口和工作人员的对话。
从今年5月起,县医保局将所有对外服务业务重新梳理,整合到大厅办理,实现“一站式”服务,所有涉及到审批签字的项目由窗口工作人员跑路办理,杜绝群众来回跑、上下找,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全面优化业务工作流程,制作办理指南和规程,对各项业务限定办结时间,切实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温馨的服务,努力做到让服务对象少跑一趟路、少排一次队、少等一分钟。
(李富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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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1日 查看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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