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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01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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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国土收购储备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竹土储告字(2014)12号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01日  查看次数: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部关于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湖北省竹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受竹山县国土资源局委托,竹山县国土收购储备中心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经竹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受竹山县国土资源局委托,竹山县国土收购储备中心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限制外均可报名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报名。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10月31日至11月19日到竹山县国土收购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4年10月31日至11月19日到竹山县国土收购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19日17时30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于2014年11月19日17时30分前确定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在竹山县国土收购储备中心。挂牌时间:2014年11月20日9时至2014年11月29日17时30分。节假日顺延。 
  七、其它需要告知的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起始价或成交价单指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包含相关税费。2、挂牌截止时,由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保竞得人。3、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4、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书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时支付土地出让价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其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竹山县国土收购储备中心;联系电话:4217397  13377823818;联 系 人:刘太斌  尤艳丽;开户单位:竹山县国土收购储备中心;开 户 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竹山县支行;账    号:20342032300100000071931
                   竹山县国土收购储备中心
        201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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