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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01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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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实行药品“零差价”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01日  查看次数:次  
  10月30日,我县召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会,副县长耿梅出席会议并讲话。
  为使改革有序推进,我县出台了《竹山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据方案要求,本轮改革范围有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从2014年10月30日起,县中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县人民医院停止执行提高门诊诊查费11 元、住院诊疗费33 元的政策,统一执行取消药品加成后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同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探索形成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格局,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完善补偿机制。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县级公立医院补偿由过去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医疗技术服务价格调整补偿80%,政府补助20%,中药饮片的加成在国家未出台有关政策前,仍按目前的政策执行。
  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优化医疗服务收费结构。试点医院在取消药品加成的前提下执行新医疗服务价格,提高手术、护理、床位、中医服务、诊疗等项目价格,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降低部分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和检验类价格。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按政策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陈兴云    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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