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县检察院公诉部门联合县法院刑事审判厅先后在双台乡南口村、麻家渡镇蛟龙村、得胜镇界岭村等地开展了公诉案件乡村庭审活动6次。庭审活动邀请当地乡村干部、附近村民参加旁听,以案说法,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乡村公诉审判的案件大多为森林公安机关办理的失火案、公安机关办理的非法持有枪支等涉林涉枪案件,犯罪嫌疑人多为七、八十岁的留守老人,这些人常年习惯居住在深山老屋里,不愿意随子女到集镇生活,有的人甚至从来没有到过县城。他们或是上坟烧纸、烧火粪、烧地边,不慎引燃山林;或是私藏火药枪为自己“作伴”、“辟邪”,严重违反了国家森林保护法规和枪支管理规定。由于犯罪嫌疑人的特殊性,如果按照一般诉讼程序办理此类案件,在文书送达、讯问、开庭审判等方面,实际操作起来很不方便,但若不依法打击此类犯罪,则不符合法律规定。结合此类案件在边缘山区乡村多发的实际,县检察院公诉部门联合县法院刑事审判厅共同探索,深入案发地开展公诉案件乡村庭审活动。到案发地现场公开开庭,通过出庭支持公诉,教育引导群众保护生态环境、遵守国家枪支管理法规,以案警示群众自觉守法,预防和减少该类犯罪。同时,进乡村现场庭审,也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积极营造了乡村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
(虞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