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镇新街村48岁村民胡某,因遭他人奚落恼羞成怒,纵火报复烧毁他人房屋3间,毁坏他人摩托车一辆。1月9日,被警方抓捕刑拘。
2015年1月5日22时许,官渡派出所接到新街村民包某报警称:自己租住的3间平房突然起火,停放在门前的一辆钻豹牌两轮摩托车也不知去向。官渡派出所接警后立即组织警力赶往现场。
民警经过现场勘查和走访摸排,基本确认这是一起他人故意纵火案,摩托车也很有可能被纵火犯罪嫌疑人盗走。案情重大,出警民警一边展开调查,同时将案情上报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请求联合破案。刑警大队民警连夜赶到现场。经过队所民警合议,决定先从追查被盗摩托车入手侦察。
6日上午11时许,民警经过5个多小时的搜寻,终于在离现场2公里外的潘囗电站水库边一个水沟中,发现了被盗摩托车,车子象是被有意推进水沟,损坏较严重。同时,民警在走访中获得一条重要线索:有人在案发当晚遇到本村村民胡某推着一辆摩托车从这里经过,当时胡某称自己的摩托车没油了。有了这一线索,民警锁定了纵火案和盗窃摩托车案为同一人,那就是犯罪嫌疑人胡某。1月8日上午,民警在官渡镇一个最边远村的大山中将犯罪嫌疑人胡某抓获。
在审讯中,起初胡某称自己冤枉,对犯罪事实拒不承认,后来在大量的证据面前胡某交待了一切。1月5日20时许,胡某到其叔父家玩,因家族中的矛盾纠纷,言语不和,被叔父训斥,心中本就有气,这时在场人员包某又对其奚落了几句,以至他恼羞成怒,对包某怀恨在心,出门后趁包某租住的房里无人之际,将点燃的烟头从门缝扔到包某的床上,致床上物品起火将房屋烧毁。之后胡某将包某停放在门前的摩托车欲推至潘口电站水库里泄恨,因当晚下雨路泥泞难走,只好将摩托车抛至库边的一条水沟里。事发后,胡某连夜逃进大山中,希望侥幸逃脱,但还是难逃法网被民警很快抓获。
目前,胡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侦。(李 俊 田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