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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2月12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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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公告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12日  查看次数:次  
  湖北福星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千福上庸城商住楼,前期的相关资料和工程进度已符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条件,现将该项目批准预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公众有权查阅。
  预售许可证号:鄂竹房字(2015)001号
  项目名称: 千福上庸城14、15号楼
  房屋坐落地点:竹山县城关镇东门社区
  总面积:30993.43平方米
  批准预售面积:25551.7平方米
  拆迁还建总面积:5441.73平方米(45套)
  分别为:吕道勇:15-301、马建华:15-302、海本富:15-303、肖刚:15-304、房管局安置房:15-402、15-403、15-502、15-503、15-603,刘大勇:15-702、蒋耀明:15-801、马世林:15-804、吴正星:15-901、刘芳:15-902、万勇:15-1101、15-1102、李文学:15-1103、刘传宝15-1201、徐成龙:15-1501、15-1502、15-1504、马建华:15-1601、15-1602、郭升凯:15-1604、谭顺英:15-1701、海本富:15-1703、王勇:15-1802、谭顺英:15-1901、王洁:15-1902、肖刚:15-1904、马建华:15-2001、何伦军:15-2003、刘治成:15-2101、马建华:15-2102、胡书兵:15-2103、何伦成:15-2104、马泽波:15-2201、柴永生:15-2202、15-2203、马泽斌:15-2301、海本财:15-2303、15-2304、李丙新:15-2501、15-2502、冯家荣:15-2504
  房屋用途性质:商住
  预售对象:社会
  按照建设部131号令及建房[2010]53号文件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并在销售现场清晰明示全部准售房源、每套房屋价格及预售方案,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开发企业应当自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商品房买卖合同实行网上签订和备案制度。未经综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允许提前入住。
  特此公告

   竹山县房产管理局
   201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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