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十堰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鹤峰县和本电业发展有限公司核桃湾和湖北源泰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毛滩河等水电站上网电价的批复》文件,湖北官渡河水电发展有限公司龙背湾水电站上网电价获批,上网(含税17%)电价为0.41元/千瓦时,从该电站发电机组正式交付商业运行时间起执行。
近年来,县物价局充分发挥价格职能,服务竹山水电产业发展,积极争取上网电价政策。按电价测算要求,组织专班,跟踪服务,先后对潘口、龙背湾、小漩电站建设成本及霍河、松树岭等电站运行成本进行测算、审核,多次到省、市物价局汇报。通过争取,目前潘口水电站临时结算上网电价、小漩水电站、深河水电站等电站上网电价获批,为电站发挥效益提供了政策依据。 (张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