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源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滨河广场”项目,已经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现将该项目批准预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公众有权查阅。
预售许可证号:鄂竹房字(2014)014号;
房屋坐落地点:竹山县城关镇纵横大道堵河大桥头;
拆迁还建总面积:420平方米(11套)分别为:
1-023,2-250,2-251,4-169,4-163,4-170,4-164,4-168,4-162 ,1-022 ,4-172;
按照建设部131号令及建房[2010]53号文件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并在销售现场清晰明示全部准售房源、每套房屋价格及预售方案,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开发企业应当自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商品房买卖合同实行网上签订和备案制度。未经综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允许提前入住。
特此公告。
竹山县房地产管理局
2015年3月1日